(原标题: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涵盖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期限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和特定情况下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需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保密并及时披露。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