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