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规避决策风险。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即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强调独立董事需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制度详细列出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履职方式,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制度还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并规定了履职保障措施,如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知情权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