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旨在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关联交易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投入资产应独立完整。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为职能部门。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前应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将被追责,控股股东资产侵占将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