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旨在杜绝此类资金占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禁止以垫付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且不得为这些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要求反担保。公司重大决策应由股东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干预公司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部为职能部门。若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相关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制定清欠方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控股股东在转让股份前应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董事和高管协助占用资金将受到处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