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和特定情况下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确保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对于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等处分,并可提出赔偿要求。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