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受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针对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核查结果显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涵盖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保密管理、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在本次交易中,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及时登记,对主要节点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相关人员保密。公司还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知悉范围,履行了保密义务,并按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