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东方雨虹: 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李卫国、张志萍、张蓓、徐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公司通过销售人员借款、财务人员转账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李卫国提供资金695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5月相关款项均已归还,但未及时披露。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包括部分光伏组件销售业务营业收入核算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工程项目居间费核算不准确、部分抵账资产债务重组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规范以及使用预付款不当冲减应收账款等。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雨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