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办法规定,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以及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等。知情人应对内幕信息保密,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应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于违反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