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A股和H股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谨慎原则,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年接受保荐机构核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办法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