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相关人员规范治理意识。培训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以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原则、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培训形式包括参加福建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教育培训、公司内部会议期间的培训、中介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及通过邮件、OA系统发放培训资料。公司董事会为培训工作的领导部门,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投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收集培训信息、安排培训事宜,并及时传递最新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考虑因素。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