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旨在促使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履行职责,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该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责任追究坚持平等、实事求是、责任与权利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有错必究的原则。追究范围包括玩忽职守、超越授权权限、重大质量问题、特大安全事故、资金审批违规等行为。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调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并可附带经济处罚。对于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过失造成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有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的情形,如情节轻微、主动承认错误等;也有从严或加重处罚的情形,如情节恶劣、屡犯不改等。责任追究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查核实,董事会做出处置意见,被追究人可提出申诉。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