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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光生物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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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光生物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召开,此前公司董事会已于7月19日发布会议通知。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4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871,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73.135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及填补措施、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及投资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等。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多数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过99.6%。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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