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就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刘泽军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68人,代表股份360,798,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包括李卫国、凌锦明、张华振、龙少鹏、孙敏,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王竞达、黄常波、刘力。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