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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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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纬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不得有特定不良记录。公司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或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具体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督促合规、组织会议、管理股权、协助战略规划和培训等。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适用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公司应根据法律变化修改细则,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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