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与交易对方在筹划期间采取了保密措施,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2025年2月22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股票停牌期间编制了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议案,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及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