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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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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百度在线等50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潮传媒将成为分众传媒的全资子公司。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发行价格为5.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80%。交易价格为83亿元,支付方式包括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取得股东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新潮传媒成立于2007年4月10日,注册资本13,077.526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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