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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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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靓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家辉先生。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截至2025年5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30,000,000股,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76,442,825股,配套募集资金拟发行数量为35,874,439股。交易后,王旭龙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超过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股比例将增加至29.78%。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被动稀释至7.55%。本次交易最终发行数量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同意。相关信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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