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管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