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总经理工作细则)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决策合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年度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分管生产、行政、销售等工作。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参与重大财务决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董事会决议及重大问题,定期每月月初召开,总经理有临时处置权,事后需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解聘需经董事会决议,总经理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