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要求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财务资助、担保、租赁、管理、赠与、重组、研发、放弃权利等。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董事及高管及其家庭成员等。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需过半数通过。交易金额超30万或300万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或净资产5%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特殊情况需额外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需定期披露,特定情形可豁免审议和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禁止不当资金往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