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遵循客观公正、有责必问等原则。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涉及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方面,具体金额和比例有明确规定。公司对已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重大信息遗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标准也予以明确。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等,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