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维护沟通渠道等。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或预测股价等行为。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公司通过官方网站、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公司应定期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确保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便利。公司还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