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隆东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薪酬建议,报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