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力石化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涵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具体权限根据公司净资产比例设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发出,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