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实施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及下属单位不得以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公司严格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财务部和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公司按月编制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和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时应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宜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情形时,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可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公告。对于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罢免。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