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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制定)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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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制定))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制定,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董事会需公告候选董事简历和基本情况,候选人须提交个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及是否受过处罚等,并作出书面承诺。

选举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投票权数超过实际拥有的,需重新确认,否则选票无效。董事当选需得票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得票相同且影响选举结果,需再次选举。最终由会议主持人公布当选董事名单。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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