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需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还明确了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制度强调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确保其充分参与并监督年报的编制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