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三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事项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还负责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须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司须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