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重大收购和重组方案、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任和解聘高管等。董事会需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并确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等事项的权限和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