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8,468,269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67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电磁防护产品、通信系统设备等的设计与制造。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具有同等权利,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或通过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确保股东利益。此外,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章程自2025年8月4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