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会议等职责。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实施情况,并将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战略委员会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家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