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执行委员会主席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执委会主席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执委会决议,并向董事会负责。任职资格包括丰富的经济管理知识、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诚信勤勉等。禁止担任执委会主席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清算责任等。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二名及若干委员,主席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执委会主席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拟定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制度等。执委会主席需维护公司资产、遵守公司章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完成生产经营指标等。执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纪要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执委会主席需履行定期和临时报告义务,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