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章程涵盖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党建工作及党委、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职工和工会组织、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内容。公司经营宗旨为装饰完美空间,缔造百年基业。经营范围包括智能系统工程设计、智慧城市项目投资、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6,248,693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