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包括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如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未满三年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且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深交所审核。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并强调公司应为其提供履职保障。此外,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履职要求及后续培训等内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