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的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明确:达到特定标准的对外投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更高标准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涉及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品投资的,需董事会审议,达特定标准还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财务部负责短期投资计划编制和长期投资项目的初步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按审批权限实施。财务部管理已批准项目的财务和资金,确保账实一致。审计部负责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总经理决定派出董事、监事人选,参与监督被投资公司运营决策。委托理财需选择合格机构并签订合同。证券投资需谨慎决策,控制风险。
对外投资的转让和收回需遵循相同审批程序。公司定期监督投资项目进展,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未按计划投资或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情况,董事会将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对外投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