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后者涵盖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禁止以多种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等。关联交易需严格按规则决策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对外担保。公司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和高管负有法定责任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部和审计部定期检查和审核资金往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可申请司法冻结相关股东股份,并严格控制以股或资抵债的条件。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对于违规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