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战略委员会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委员由董事长、部分独立董事和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成员需熟悉法律法规、具备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提出建议,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成员履行忠实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对提交报告内容真实性负责。
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决策原则,通过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研究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发送,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表决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