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1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威东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两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H股股份41,022,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H股股份总数的19.6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