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经公司2025年7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则旨在确保独立董事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本议事规则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每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下列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及措施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独立董事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有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