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且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个人品德等,且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津贴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