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控股股东关于珠江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宜的复函)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针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宜的征函进行了回复。函件确认,除了珠江股份已公开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信息外,截至目前,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涉及珠江股份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这些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实际控制人,对上述回复意见无不同意见。此函复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并抄送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经营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