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7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细则旨在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审计委员会的议事与表决程序,确保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议案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应对审计委员会采取合作和支持态度,积极配合其工作。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