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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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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须按时披露,且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涵盖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等。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也应立即披露。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确保信息保密,防止内幕交易。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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