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7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广东省清远市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1名,代表公司股份63,157,0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0525%。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钢主持,网络投票由上交所系统验证身份。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和议案4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