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公告提前15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共164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4,923,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59%。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