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制度规定,全资子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控股子公司根据合资协议决定是否设立董事会。子公司需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提前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是否应披露信息。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及经营计划。
公司对子公司财务实行垂直管理,子公司须遵守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并报送公司财务部。子公司不得擅自更换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适用双向考核管理。公司统筹安排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作及相关担保事项,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提供对外担保。
子公司总经理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事项时需立即向公司证券部通报。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子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并执行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