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柘中股份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监事、核心骨干和基层员工,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持股规模不超过5,850,1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2%。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等程序,并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相关文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浩律师认为,柘中股份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