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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 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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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受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7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7月29日下午15时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9日9:15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43,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03%。网络投票股东为969人,代表股份15,785,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三项提案:1.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2.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3.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各项提案分别获得99.7002%、99.7010%和99.6463%的赞成票。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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