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刘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借款旨在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均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